汽车租赁合同
日期: [合同签订日期] 签订地点: [签订地点]
甲方(出租方): 姓名/名称: [甲方姓名/公司名称] 地址: [甲方地址] 联系方式: [甲方联系方式]
乙方(承租方): 姓名/名称: [乙方姓名/公司名称] 地址: [乙方地址] 联系方式: [乙方联系方式]
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,就以下条款达成汽车租赁协议:
一、租赁车辆信息:
- 车牌号码: [车牌号]
- 品牌型号: [品牌型号]
- 发动机号码: [发动机号码]
- 车辆颜色: [车辆颜色]
- 车辆所属登记城市: [车辆所属城市]
二、租赁期限:
- 租赁起始日期: [起始日期]
- 租赁截止日期: [截止日期](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日期后90天)
三、租金及押金:
- 租金: 每天租金为[租金金额]人民币,合计租金为[租金金额 X 租赁天数]人民币。
- 押金: 乙方需要支付[押金金额]人民币作为对租赁车辆的押金,在租赁期满后无欠款、损毁、违约等情况下,押金将全额返还给乙方。
四、使用条件:
- 乙方承诺以合法目的使用租赁车辆,并保证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规定。
- 租赁车辆仅供乙方及其指定的驾驶员使用,不得转租、转借给他人。
- 乙方需对租赁车辆负有谨慎注意的义务,保持车辆清洁、整洁并妥善保管,不得违法使用、超载、超速、私自改装等。
五、保险责任:
- 甲方将提供车辆保险,保险范围及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。
- 乙方需遵守保险公司要求,对于保险事故及赔偿事宜,应积极配合处理。
六、违约责任:
-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违约金。
- 若乙方违反使用条件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。
七、争议解决: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
八、其他事项: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,至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终止。
甲方(出租方): 乙方(承租方):
签字/盖章: 签字/盖章:
日期: 日期: